分散在空氣中的氨、胺、硫化氫、甲硫氫、甲硫醇、甲硫醚、乙酸丁酯、乙酸乙酯、二甲基二硫、二硫化碳和苯乙烯,硫化物H2S、VOCs(易揮發(fā)的有機物質)類,苯、甲苯、二甲苯等有機或無機高分子惡臭化合物,在通過內置惰性催化劑的光氧催化廢氣凈化器過程中,在高能紫外線和惰性催化劑的共同作用下,有機或無機高分子惡臭化合物逐步降解轉變成低分子化合物,如CO2、H2O等。
按阿倫尼烏斯方程k=Ae-E/RT(式中A為指前因子;R為氣體常數;T為熱力學溫度),以反應速率常數k表示的反應速率主要決定于反應活化能E,若催化使反應活化能降低ΔE,則反應速率即提高e-ΔE/RT倍。催化反應一般能降低活化能約10千卡/摩爾,若反應在300K下進行,則反應速率可增加約1.7×10倍。
經UV光氧催化設備分解后的惡臭氣體,可達到化排放,不產生二次污染,同時達到的作用,再通過排風管道排至室外;適用于:工業(yè)煙霧、汽車、家具、玩具、家電、自行車等噴漆廢氣,印刷廠,制鞋粘膠各類工業(yè)VOC類廢氣、除臭除味凈化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