裝載液體、半固體危險廢物的容器內(nèi)須留足夠空間,容器頂部與液體表面之間保留100毫米以上的空間,液態(tài)危廢需將盛裝容器放至防泄漏托盤(或圍堰)內(nèi)并在容器粘貼危險廢物標簽。
堆放危險廢物的高度應根據(jù)地面承載能力確定。
襯里放在一個基礎或底座上。
襯里要能夠覆蓋危險廢物或其溶出物可能涉及到的范圍。
襯里材料與堆放危險廢物相容。
有泄漏液體收集裝置、氣體導出口及氣體凈化裝置。
設施內(nèi)要有安全照明設施和觀察窗口。
危廢間應滿足“四防”(防風、防雨、防曬、防滲漏);
危廢間應有完善的防滲措施和滲漏收集措施,
防滲措施應滿足《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》(GB18597-2001)(2013年修訂)6.3.1防滲要求,防滲要求:6.3.1 基礎防滲,防滲層為至少1米厚粘土層(滲透系數(shù)≤10-7厘米/秒),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,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,滲透系數(shù)≤10-10厘米/秒;